学院团总支、南海校区:
根据团省委关于做好2021年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持续加强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实现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的精准转接和规范管理,确保毕业生团员不脱离团的组织体系,现将相关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为确保我校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关于毕业生团员个人信息校对工作
1.户籍所在地信息校对。毕业生团员登陆智慧团建系统,校对户籍所在地信息是否正确,若出现信息错误需本人及时更改。校对内容包括省、市、区三级。
如生源地发生变动。团员在智慧团建系统报到时原籍为A市,毕业时户口已迁移至B市,团员本人应先在智慧团建系统中把本人的生源地信息修改为B市。户口迁移未最终落地者,团组织关系转入常住地。
2.团费清缴信息校对。离校前需缴清当月及之前所欠交的团费后,方可自行或由团支部发起经毕业生团员本人确认后发起转接流程,要求各级团组织在收到团组织关系转入、转出申请后,应在7天内完成审核操作。
3.认证资料信息修改。重点查看核对手机号码、收入(限升学毕业生团员选“职业为学生无收入”,其余按实际选择选项)、职业(限升学毕业生团员选“学生”,其余按实际选择选项)、团员编号等内容是否需要更新。
二、关于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出的分类说明
1.继续升学(专插本)的毕业生团员。原则上应在新学校(学习单位)开学后30个自然日内,将团组织关系转接到新学校(学习单位)的团组织;在转入新学校(学习单位)前可将团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原就读学校,原学校(学习单位)不得将团员组织关系转至团员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团组织。
2.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团员,应由原就读学校或团员个人将团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团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应转接到工作单位所在地村(社区)团组织;特殊情况下确实无法转入村(社区)团支部的,可转接到工作单位所在乡镇(街道)设置的“流动团员团支部”。在国(境)外工作,工作(派遣)单位在境内无常设机构的,应转接到本人户籍所在地(家庭所在地)村(社区)团组织。
3.从广东转出到省外特殊单位(非共青团广东省委所辖团组织)的毕业生团员。即需将团组织转至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所辖团组织,或保密涉密单位团组织的团员,应将组织关系转至“临时中转团组织”(需先选择“转至广东省内的团支部”,组织ID:15606145)并办理线下转接手续。需办理线下转接手续的,校团委审核纸质版《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附件1)并盖章,团员凭介绍信到接收单位团组织报到。毕业生团员在新单位团组织报到后,在规定时间内将介绍信回执寄回,校团委根据回执对转出团员统一登记造册备案。
4.离校时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生团员。应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毕业后实际居住地乡镇(街道)的村(社区)团组织,特殊情况下确实无法转往实际居住地团组织的,可转接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的村(社区)团组织。
5.离校时未能如期转接团组织关系的团员。因升学、转入团组织尚未审核或因故被转入团组织拒接等上述原因未能如期完成团组织关系转接,可申请团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学校,申请延迟转出,并填写《2021年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延迟转出申请》(附件2)。
三、关于学院团总支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出的工作要求
1.团籍管理。纳入学生学籍档案,由各学院团总支统一安排装入毕业生档案。团籍档案原有内容不允许更改,学院团总支组织部核查档案时发现问题需及时上报团总支负责老师。
2.若毕业离校前团员(符合本通知第二条第三款规定)需要开具纸质版《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附件1),学院团总支组织部将填好打印的介绍信统一上交校团委组织部,校团委检查后盖章,学院团总支签领,并继续跟进团员后续工作。毕业离校后,团员确因特殊情况需开具纸质版介绍信,学院团总支可直接报校团委,特事特办。
3.学院团总支督促毕业班团支部做好班上团员组织关系转出信息收集,学院团总支组织部汇总上报《2021年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信息备案表》(附件3),6月29日上交。
4.学院团总支在毕业生离校一周内,各学院团总支整理上报《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出统计表》(附件4)。7月28日、8月26日、9月27日分别报送截止7月、8月、9月的转出统计,且需附上《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未转出名单》(附件5)。
5.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出可通过所在团支部代为发起或者由团员本人发起,具体见《智慧团建系统“团组织关系转接”操作流程》(附件6)。
根据团省委要求,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开展转接工作。7月31日前,学校的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发起率不低于80%;9月30日前,学校的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发起率整体不低于90%;10月30日前,学校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完成率不低于90%;11月底前,实现应转尽转。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与毕业生就业率相关联,团省委会对各高校年度“学社衔接”情况进行监测。各学院要结合学校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严格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转接工作。此项工作将作为校红旗团总支评选的重要依据。
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纸质版盖章后交至教学楼202团委办公室。
联系人:杨文龙、冯洪杰
联系方式:0760-89911501、13434141039
校团委组织部邮箱:tuanwei_zuzhibu@163.com
附件:1.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2.2021年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延迟转出申请
3.2021年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信息备案表
4.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出统计表
5.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未转出名单
6.智慧团建系统“团组织关系转接”操作流程。
共青团广东理工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