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总支、各团支部、各团员: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中央“永远跟党走”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鼓励团员青年充分利用各地丰富的红色资源和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实践,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校团委拟在暑期返家乡期间,开展“我为家乡做件事”教育实践活动。活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我为家乡做件事
二、活动时间
2021年7-8月
三、参与方式
团员青年个人利用暑假在家乡或常住地,围绕党史学习、乡村振兴、绿色环保、普法宣传等,以随景拍(拍照)、巧手绘(绘画)、用心写(书写)等方式记录红色历史、文化传承、精神风貌、建设成就和为家乡做的一件实事、好事,在实践活动中进一步增强爱国爱乡之情,提升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强化团员意识教育和建设美好家园的责任担当。
四、作品形式和要求(任意一种形式)
1.照片:1张,大小在3M以上,另附文字说明照片内容。
2.图画:1幅,纸质手绘或JPEG格式原图,可单张或组图,风格不限,需另附文字说明图画内容。
3.心得:1篇,1000字左右(诗歌除外),体裁不限。
作品不仅限于以上类型,鼓励有其它创新作品形式。9月开学后,由各班团支书收齐汇总建档(附件1),提交团总支评选优秀作品并向校团委推送。
五、成果运用
校团委将根据提交上来的优秀作品情况评出一二三等奖,并举办“我为家乡做件事”主题教育成果展;特别优秀作品还可选送参加教育部全国高校“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列活动、广东省“多彩乡村 学史奋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等省级以上项目评选。该活动情况将纳入团员年度教育评议内容。
请各团总支、团支部做好有关工作动员部署,注意引导团员青年严格做到“帮忙不添乱、增彩不增负”,确实加强自我防护安全意识和新冠疫情防控意识。
附件:“我为家乡做件事”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备案表
共青团广东理工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1年7月5日